你好 比如之前買了個空調安裝在辦公室于經營 是抵扣進項稅 并做了加計計算 之后空調拆了 按在了食堂 是福利用了 不可以抵扣進項稅了 是轉出剩余價值部分的進項稅 轉出的進項稅對應的加計部分 要再轉出當期調減當期加計抵減稅額
老師,這句話不怎么理解,能解釋一下嗎?舉個例子嗎?謝謝老師
請問老師,這句話怎么理解,能否舉個例子,謝謝
老師:畫紅線的這句話該怎么理解,能舉例說明嗎?
請問這句話怎么理解呢,能舉例說明一下子嗎
老師能舉例解釋一下嗎?這句話沒明白什么意思
請問老師,老板讓我虛開10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對方單位抵稅,對方單位給老板幾千塊錢,老板堅持讓我開,我講了所有要害都不行,并且命令我盡快解決,這種有沒有什么解決辦法
請問個體戶需要交哪些稅?有什么優惠政策?
公司通過起訴收到的貨款中含有利息費用,需要開具發票嗎,是含在貨款里嗎,另外簽合同是分公司,但是法院劃扣到總公司的款,發票是開分公司還是總公司的發票?
老師為什么貨款當日結清,還要先記應收賬款呢
老師,請問a公司的股東是b公司和c公司,a公司有利潤時,打到b公司,a公司交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么,b公司交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么
老師您好注冊新的公司步驟
在我小規模期間我采購了這批貨物回來我并未在我小規模期間進行銷售,也沒有按小規模的征收率開具發票的嘛,當時供應商開具了普票給我,我現在成為一般納稅人了可以要求供應商換開成專票給我嗎?
我想問一下,酒店給我開出的普票我沒報銷,公司會查到這個個報銷嗎?這只有開出方和我知道這個事
生產型加工企業,如果當初沒有搞清楚狀況人工不容易分清楚,就用的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沒有用生產成本和庫存商品科目,必須改賬嗎?
填寫出口收匯明細表的時候,收匯單上顯示的金額,不和報關單上面一樣,可能三張銀行憑證對應了四五單報關單,那我要怎么填
能把數據放進去嗎?
比如 原來空調是5萬 進項稅5*0.13=0.65 假設是現代服務業 加扣10% 加計.65*0.1=0.065 折舊年限5年? 之后用了一年剩余價值4萬 用到食堂了 轉出4*0.12=0.48 加計抵減再轉出擔當期減少 0.48*0.1=0.048
0.12是啥意思啊
0.6/5每年抵扣0.12
不好意思 剛才輸入錯了 4*0.13=0.52? 減少0.52*0.1=0.052
意思就是轉出的時候不僅要轉出以前正常抵扣的進項,還要把多抵扣的也要轉出
你好 你是轉出是轉出之前的 您是調減不是轉出 是調減 加計抵減的填表方式如下 加計抵減額只填寫附表四第二部分,主表不單獨體現(主表19欄在計算稅款時自動減去加計抵減額,也就是附表四第5列)~其中,附表四第2列為當期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即附表二12行稅額*10%或15%,無論本期是否抵減均需填寫);5列填寫本期實際抵減額(本表第6行第4列與主表11-18行中的較小值,抵減不完會結轉到下期本表的第一列“期初余額”)。?小提醒:如您本期有進項稅額轉出,且轉出對應的進項已計提過加計抵減額,則對應的加計抵減調減額也要填寫在3列的本期調減額噠~(*^▽^*)
轉出0.52,調減0.052
調減主要從表上調減是吧,會計不做賬的是吧
可以看下這個是河北稅局軟件客服的答復 涉及進項稅額轉出,加計抵減的調減部分無需單獨進行賬務處理,只需要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四“二、加計抵減情況”第三列“本期調減額”進行調減即可。解析如下: 情形一、當期的加計抵減發生額與期初余額的合計值大于加計抵減調減額時,按照合計值減去調減額后的余額(即本期可抵減額)分析填寫“本期實際抵減額”欄次,并根據該欄次數據做賬,實際繳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實際應納稅額) 貸:銀行存款(實際繳納金額) 其他收益(企業會計準則)/營業外收入(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其他收入(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情形二、當期的加計抵減發生額與期初余額的合計值小于加計抵減調減額時,“本期可抵減額”欄次形成負數,根據填表說明,“本期實際抵減額”欄次為0,抵減額負數計入當期“期末余額”欄中,形成下期的“期初余額”,繼續參與下期的計算,這種情形下,“本期實際抵減額”欄次為0,無需賬務處理。 小貼士:對于加計抵減稅額的計提、調減和結余等其他變動情況,可以參考增值稅附表四做臺賬來體現。
謝謝老師
客氣 對您有幫助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