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正好 看到了這個問題?? 只要超了核定額? 就需要繳納個稅? ? ?個稅=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稅率(一般是0.5%左右)
我們是小規模納稅人,開的是5個點的房租發票,是不是一個季度,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30萬,就可以不用交稅?還是說5個點的需要換算成3個點的不含稅銷售額,換算以后不超過30萬,不用交稅
老師,我們是定額的,“一般是季報 普票 只要季度不超過8316*3即可 季度超了8316*3 不超30萬 只交個稅 其他稅補交 超了30萬 都需要繳納 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引號是昨天老師回答的, 現在我要問下 不超30萬只交個稅,稅率是多少?怎么算呢
老師您好,我們是個體工商戶,政策上不是說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一季度不超過30萬不是免稅嗎?為什么我們稅務專管員說我們的核定額度每月只有3萬,一個季度9萬,我們一個季度開了20多萬,超過太多了,變成了查賬征收呢?查賬征收說要我們交20%的個稅?政策上說的月銷售額10萬和專管員說的定額3萬有什么區別?
老師,小規模納稅是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開具的普通的發票是不需要交稅的,比如1月份,2月份銷項稅這么結轉呢,因為3月還不知道多少銷售額,季度下來會不超30萬?請老師指教
老師我,現在小規模還是按1%繳納增值稅,一個月不超過10萬,一個季度不超過30萬免稅,然后只要開了專票出去,專票部分都是要納稅的,一個月普票+專票超過10萬也是全額納稅是嘛
申報個稅的時候專項扣除要怎么操作,然后需要注意哪些?
你好,我們是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現在有些付給國外司機的運費?這個我要以什么形式入賬。
老師,25年1月份支付公司25年1--12月份,場地租賃費14萬 借:長期待攤 14萬 貸:銀行存款14萬 借:管理費用-場地租賃費1.1666 貸:長期待攤:1.1666 這樣對不對?
你好,老師,我公司收到稅務局電話,是說做納稅評估,也不是專管員,說要看一下賬,我們問了他們也沒說要準備啥,就說到時候他們要什么我們在提供就行。像這種情況我們還是第一次遇到,一般稅務局會看什么,我們需要準備什么。我們是一家銷售商品的公司。
老師,對方幫我公司做勞務含貨款,支付的草坪款,銀行存款支付了10萬,但是沒有開發票給我,我要怎么做分錄?
固定資產為0,車輛加油費可以計入交通費嗎
老師,收到法人轉進來的投資款,除了做這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還需要做其他分錄嗎?比如印花稅怎么體現呢?
老師,24年收到發票未支付,25年才支付 支付后,裝訂憑證,是否要在支付憑證后面,再附一次24年收到的發票?
有勞務資質的勞務分包公司接了一個包工包料的活,能干嗎,合規嗎?
增值稅計算方法怎么看是屬于簡易計稅方法?
好有緣分啊老師,好的,這個個稅申報是在電子稅務局還是自然人系統呢?
定期定額戶 是在電子稅務局? 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 在自然人
嗯嗯,好的,老師 非常感謝
不客氣的 隨時追問? ?^_^
老師,早上好!定期定額戶 和核定征收有什么區別呢?不是一樣的嗎 都不用做賬 電子稅務局每個季度都是自動申報的
是的 都是按照不含稅收入申報的?? 以下是百度到的? 可以看看 這是復制稅務人員的回答,你也可以直接在網上搜尋此答案。 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地點、一定經營時期、一定經營范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或所得額進行核定,并以此為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按查賬征收方法難以準確合理地認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核定應繳納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 在表面上,定期定額征收與核定征收方式相似,不過仔細看來,二者有著根本區別。 1、核定的范圍不同。定期定額征收核定的范圍是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征收管理。另外,個人獨資企業稅收定額管理比照執行。 核定征收核定的范圍是《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或者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等情況。其中有個體個體工商戶、小規模企業、企事業單位等。 2、核定的時間等前提條件不同。定期定額核定是在納稅申報之前,是一種預先的核定,一種事先的推定,是對將來可能發生的納稅事實的推定,而不是對已經發生的納稅事實的推定,也可以說是事先確定一個繳納標準,有關納稅人須根據這個標準按照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申報。 核定征收是當納稅人違反了申報義務,或者記賬、保存憑證等其他協助義務時,稅務機關進行稅收核定,按規定在其申報之后,以申報為參考進行核定,是對已經發生的納稅事實的推定,是為了確認已經發生的納稅義務,對將來可能的稅收沒有確認作用。 3、核定的程序不同。定期定額征收核定的程序包括自行申報、核定定額、定額公示、上級核準、下達定額、公布定額等六個必要環節。 核定征收核定的程序比較簡單,一般情況下要經過自行申報、核定定額、上級核準、下達定額等幾個環節,沒有定期定額征收核定的程序復雜。 4、核定定額的固定性不同。定期定額確定之后一段時間之內保持不變,如果納稅人營業額偏離了定額的一定比例就進行調整,納稅人繳納稅款并不是完全按照定額繳納,是按不低于定額的標準進行繳納。 核定征收的定額是定量,一旦納稅人營業額發生了變化,核定征收稅額就必須發生變化,納稅人繳納稅款要按照核定的稅額繳納,一般只有稅務機關核定稅額被納稅人有依據指正錯誤才進行調整。 5、核定后的申報征收方式不同。定期定額戶在申報方面有一些優惠政策,一是可以實行簡易申報,即定期定額戶,應當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繳清應納稅款,當期可以不辦理申報手續。二是可以簡并征期,即將幾個征收期進行合并為一個征收期,對那些經營地點偏遠、繳納稅款數額較小的定期定額戶,稅務機關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簡并征期。 核定征收的申報是建立在納稅人已經申報而申報不實、到期未申報、通知申報而不申報等基礎上的,不享受這些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