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電費的當月(支付金額的時間)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為科技型公司(有研發人員),于10月繳納7-9月電費,想問分錄應該如何做
某企業為一般納稅人,職工薪酬資料如下:(1)2021年9月30日,應付工資總額500000元,工資費用分配匯總表中列示的生產人員工資為300000元,車問管理人員工資為50000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為80000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工資為70000元。(2)企業依照規定,分別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和8%的計提標準,確認應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3)企業分別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0%、8%和10%的計提比例,計提由企業承擔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4)10月10日,企業實際發放工資395000元,企業代扣代繳職工負擔的養老保險40000元,醫療保險10000元,住房公積金50000元,代扣個人所得稅5000元。(5)公司為家電生產企業,10月15日公司決定以其生產的電暖器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企業共有職工200名,其中生產人員170名,車問管理人員5名,行政管理人員15名,銷售人員10名。該型號的電暖器市場售價為每臺1000元,每臺成本為800元,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6)10月18日,企業發放電暖器。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有關會計分錄
某企業為一般納稅人,職工薪酬資料如下:(1)2021年9月30日,應付工資總額500000元,工資費用分配匯總表中列示的生產人員工資為300000元,車問管理人員工資為50000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為80000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工資為70000元。(2)企業依照規定,分別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和8%的計提標準,確認應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3)企業分別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0%、8%和10%的計提比例,計提由企業承擔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4)10月10日,企業實際發放工資395000元,企業代扣代繳職工負擔的養老保險40000元,醫療保險10000元,住房公積金50000元,代扣個人所得稅5000元。(5)公司為家電生產企業,10月15日公司決定以其生產的電暖器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企業共有職工200名,其中生產人員170名,車問管理人員5名,行政管理人員15名,銷售人員10名。該型號的電暖器市場售價為每臺1000元,每臺成本為800元,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6)10月18日,企業發放電暖器。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有關會計分錄
2、B公司為商貿型一般納稅人企業,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季度申報(允許按小型微利減免計算)。假設B公司2019年9月份之前沒有發生業務,增值稅也無留底金額。9月取得銷售收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金額為 133905 元,該款項己用銀行收回。購進商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 106898 元,該增值稅專用發票己認證,銀行已付。本月發生銷售人員工資 3000元,銷售人員招待費 500 元;發生管理人員工資2000 元,福利費 360元,均用現金支付。 (30分) 1)請做出B公司2019年9月銷售分錄。(4) 2)請做出B公司2019年9月商品購進分錄。 (4) 3)請做出B公司2019年9月成本結轉分錄。 (4) 4請計算B公司 2019年9月應繳增值稅及附稅并作出相關分錄。(3+3) 5)請做出B公司 2019 年9月的費用支出做出相關分錄 (4分) 6)請做出B公司2019年9月企業所得稅并做出相關分永。(4分 7)做出結轉本期損益分永。 ,(4分)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我公司為小規模企業,技術服務咨詢公司,2024年1月,我公司收到一筆80的技術服務咨詢費,二月我公司給另一公司付款10萬的咨詢費,也就是我公司的成本發票,3月我公司沒有收到成本發票,3月做賬需要成本暫估嗎?如何處理,如何做會計分錄
老師,總投資100萬,新進入投資者30萬占股份20%,多出來的10萬,可以理解為之前股東的權益,可以用來分紅給他們呢?
病人發票是在電子稅務局開還是醫院信息管理系統開?
老師,上個月還未退稅申報,也留抵的稅,這個月申報增值稅我把進項轉出了,留抵稅也給我用了,那還怎么退稅,這個月我是不是還應該留抵,因為我們進項發票都是混在一塊的分不出來,用多少進項都是根據收入*稅負率倒擠的
老師,如果24年季度末資產未超5千萬,到了25年第一季度超了5千了,請問看季初和季末平均值看是否小型微利還是單看第一季度的最后一個月的資產總額?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報表上長期待攤費用在哪填
如何在個稅系統把員工改成非正常
如果1月份供應商給我們公司開具了進項專票,然后2月份供應商紅沖了這張專票。請問我們公司在3月份登錄電子稅務局,進行統計未勾選明細的時候,能查到這張發票嗎?
出口外貿企業,關于出口的運費可以直接作為主營業務成本嗎?還是做進費用再結轉?
老師:購買樣品給客戶支付的32.5元應計什么科目?
老師您好,公司為小規模24年第四季度沒有確認收入,也未暫估成本,25年4月份開票190萬,款項也已收到, 如果想把這一筆做進24年,在匯算清繳時,應該怎么操作呢?需要調整24年的申報表嗎?小企業會計準則下應該做哪些賬務處理
一并計入10月份么? 不可以按月攤銷進去么
可以是可以,如果是實務操作,可以采取上述方法。這種是實務與理論的區別,都沒有錯,看你自己選擇
按照實務操作,那么我是要反結到當月對吧
按照實務操作,你可以反結。也可以不 反結。 稅務稽核這個無論你怎么操作都認可。 你可以根據企業的狀況,自己覺得是否去反結。沒有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