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那您實際還是12個月的工資的是吧,是按實際發放的月份計算工資的個人所得稅,而不是所屬的月份,所得的時候繳納個人所得稅
老師你好,我想問下我們公司是當月發上個月工資,也就是12月發11月工資,工資表里的累計應稅包含了1月發的2018年12月工資,我們的專項扣除從2月發的1月工資開始扣的,那12月算的11月工資的累積應稅是不是多算了啊,這樣導致有的員工得扣稅項目包含了1月發的12月工資。
老師,請問我們12月申報的實際是10工資所得個稅,這個稅是扣在10月工資還是11月工資?11月工資12月就要發好像還不及扣個稅啊
老師我想問下,我們公司12月1號發了10月份的工資,然后如果12月25號再發11月份的工資,也就是十二月發兩個月的工資,我到1月份申報個稅時,是申報倆月的,專項附加扣除還算19年十一月十二月兩月的嗎?我21年一月還是重新計算了呢?(因為我11月份沒發工資,也就是我12月申報個稅時是零申報的)
員工2020年12月入職,1月發放12月工資,2月申報個稅,減除費用、收入、專項及專項附加扣除都是累計的1個月,2月發放1月工資,3月申報的,減除費用、收入、專項及專項附加扣除累計的2個月的,這樣算 申報個稅是正確的嗎
老師,12月入職的員工,專項扣除房租到23年12月,24年1月份沒有專項扣除信息,我們12月工資是1月份發的,12月工資表專項扣除扣了1500元房租,2月申報1月份發的12月工資的個稅與工資表不符,導致實發工資不/樣,該怎么辦好呢?多謝了
在我小規模期間我采購了這批貨物回來我并未在我小規模期間進行銷售,也沒有按小規模的征收率開具發票的嘛,當時供應商開具了普票給我,我現在成為一般納稅人了可以要求供應商換開成專票給我嗎?
我想問一下,酒店給我開出的普票我沒報銷,公司會查到這個個報銷嗎?這只有開出方和我知道這個事
生產型加工企業,如果當初沒有搞清楚狀況人工不容易分清楚,就用的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沒有用生產成本和庫存商品科目,必須改賬嗎?
填寫出口收匯明細表的時候,收匯單上顯示的金額,不和報關單上面一樣,可能三張銀行憑證對應了四五單報關單,那我要怎么填
房屋租賃行業,客戶轉租金到公戶,再從公戶轉到老板私戶應該怎么備注
月工資3萬,如何根據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可以做到銷售費用-材料費嗎這個科目嗎
老師客戶打的開模費,這個不會退給客戶怎么做會計分錄合適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做純貿易出口,小企業會計準則,以cif 形式出口,保運費是不是就是代外國客戶支付?我收到的國內發票不能做我們費用?
怎么找不到下載個稅代扣代繳客戶端了?
11月的工資,12月發放的
那2018年12月工資是2019年1月份發的,屬于1月的個稅 2月開始算專項扣除 那我12月發的工資的累計應稅還是需要包含一份月的工資
實際就12月份的工資是1月份發的,那您1月份沒有算轉項扣除嗎